ANA 哩程票規則整理說明

首先你必需知道哩程票的7點基本概念

  1. 同一聯盟航空公司可兌換互相的票,ANA屬於星空聯盟,所以ANA哩程可兌換所有星空聯盟的班機
  2. 常用基本術語:轉機(Transfer)、停留(Stop over)、開口(Open jaw)
  3. 轉機、停留和是否出境完全沒有關係,區別為前後航班銜接時間,超過24小時即視為停留
  4. 開口則是A進B出,通常一定大於24小時。例:東京進,大阪出
  5. 同一城市換機場通常不會被視為開口。例:東京羽田進,轉東京成田出,視為轉機
  6. 稅金、機場設施使用費、燃油附加費等附加費用需自行支付
  7. 每一家航空公司開放兌換哩程票的時間都不太相同,大部份都是 330 天至 355 天前。想兌換大連假的票的話,建議兌換開放後儘早兌換

OK,接著可以正式來看 ANA 哩程票規則了!凡事都要循續漸進,ANA 哩程票規則共有7個等級,確定你真的了解了再往下一等級前進唷!嘿,但別擔心怕困難,學完等級 1 就已經足夠開出一張票啦!


Level 1 – 基本原則

  • 只能換來回票,沒有單程
  • ANA 開放兌換哩程票為 355 天前
  • ANA 的自行執飛的航班都只有從日本出發,或抵達日本。看起來是個限制,但其實讓我們在安排行程時可以很容易的決定所需哩程需要查哪張表,見 Level 2

以此規則可開出基本來回票,去程:A-B,回程:B-A。例:台北-巴黎,巴黎-台北


Level 2 – 基本所需哩程數計算

ANA 將全世界分為 10 個 ZONE、3 大 AREA

  • AREA 1:夏威夷 (ZONE 5)、北美 (ZONE 6)、中南美 (ZONE 9)
    AREA 2:歐洲 (ZONE 7)、非洲 (ZONE 8)、中東 (ZONE 8)
    AREA 3:日本 (ZONE 1,註1)、韓國 (ZONE 2)、亞洲1 (關島、台灣、中國大陸、菲律賓、香港、澳門,ZONE 3)、亞洲2 (亞洲其他地區,ZONE 4)、大洋洲 (ZONE 10)

註1:畢竟是日本自己的航司,關於 ZONE 1 有項特殊規定,若使用非 ANA 營運航班時,根據轉機地點要再細分為 1-A 或 1-B。行程中沒有轉機或只含有日本國內轉機為 1-A;行程中含有日本國內以外的轉機則為 1-B

查詢步驟如下:

  1. 下圖為目前星空聯盟中的成員:
  2. 確認行程內只有使用 ANA 航班,則使用以下 ANA 表格;若有任一段使用 ANA 之外的航司,則使用夥伴表格。其中 ANA 沒有航班直飛 ZONE 8 及 ZONE 9,所以 ANA 表格不會有 ZONE 8 及 ZONE 9
  3. 確認所需艙等,分為經濟艙 (Y )、豪華經濟艙 (PY)、商務艙 (C)、頭等艙 (F),其中豪華經濟艙 (PY) 只可使用於 ANA 表格
  4. 若使用 ANA 表格,還需根據搭乘日期 (去、回程各自查詢) 及出發地查詢所屬季節 (參照 ANA 季節表格),共分為 L (淡季)、R (一般季節)、H (旺季)
  5. 確認出發地及目的地所在 ZONE,例:台灣台北 TPE 出發,為 ZONE 3;法國巴黎 CDG 抵達,為 ZONE 7
  6. 以第 5 點的例子,若查詢 ANA 表格時,去程根據 TPE 出發時間,查詢 ZONE 3 <-> 日本的哩程 (全程搭乘 ANA 時,TPE 至 CDG 一定要在日本轉機),不需管日本至 CDG 的時間;回程則根據 CDG 出發時間,查詢 ZONE 7 <-> 日本的哩程
  7. 以第 5 點的例子,若查詢夥伴表格時,查找 ZONE 3 <-> ZONE 7 的哩程

Level 3 – 改票規則

  • 開票後只要搭乘航班編號不變,日期可以隨意免費更改。即使已使用部份航段,尚未使用的航段還是可以免費更改日期

Level 4 – 轉機次數規則

  • 日本國內轉機,去、回程各可最多 2 次,也就是總共最多 4 次
    • 去程:富山 – 東京 – 大阪 – 夏威夷
    • 回程:夏威夷 – 大阪 – 東京 – 富山
  • 只要牽涉到國際轉機,就代表你的行程一定會用到 ANA 之外的航司,所以一定得使用夥伴表格
  • 去、回程各自有2次國際轉機額度,和日本國內轉機額度分開計算

加入此規則後,沒有日本國內轉機最多可以開出6段票,這就是 ANA 哩程票的單張上限。去程:A-B-C-D,回程:D-E-F-A。例:台北-北京-倫敦-馬德里,馬德里-土耳其-香港-台北


Level 5 – 額外停留規則

  • ANA 表格
    • 非日本出發時,可將目的地之外的任一點改為停留
      • 去程:台北 – 東京 (停留) – 札幌
      • 回程:札幌 – 東京 – 台北
  • 夥伴表格
    • 整段行程中可任選目的地之外的任一點改為停留

加入此規則可開出多停留一地點的票,去程:A-B,回程:B-C-A。例:台北-巴黎,巴黎-東京-台北。可於東京停留超過24小時,在東京爆買一波再回台灣


Level 6 – 轉機規則

  • 去程的出發地和目的地不能是轉機點,回程亦同
    • 去程:東京 – 台北 – 東京 – 巴黎;回程:巴黎 – 東京。無法開出,去程回到東京
    • 去程:東京 – 台北 – 巴黎;回程:巴黎 – 東京 – 大阪。可以開出,回程可回到東京轉機,因為回程的目的地為大阪
  • 轉機點是有限制的
    • 必須和當航段的出發地或目的地位於同 AREA
    • 出發地到轉機地點的所需哩程數 (參照 Level 2 – 基本所需哩程數計算)不可大於出發地到目的地
  • 同航班編號的 2 段班機不視為轉機。例:長榮飛歐洲,TPE – BKK – AMS,雖然在曼谷轉機,但可視為同一段

Level 7 – 開口規則

  • ANA 計劃中每一段都可做開口,開口根據前後航班是否大於 24 小時視為轉機或停留,也共用轉機或停留的規則或額度
    • 以下去程共用了 2 次轉機,第 1 次沖繩開口到大阪,第 2 次札幌到東京
      • 去程:台北 – 大阪, 札幌 – 東京 – 巴黎
      • 回程:巴黎 – 東京 – 台北
    • 若去程航班中的抵達大阪和東京出發時間小於 24 小時,此開口視為轉機;若大於 24 小時,此開口視為停留
  • 開口地點必須和當航段的出發地或目的地位於同 AREA
    • 例 1
      • 去程:台北 – 東京, 香港 – 紐約
      • 回程:紐約 – 台北
    • 例 2
      • 去程:台北 – 東京, 洛杉機 – 紐約
      • 回程:紐約 – 台北
  • 目的地開口只能開在同 AREA
    • 例如以下行程就不可使用,因為去程目的地舊金山和回程出發地巴黎是在不同 AREA
      • 去程:台北 – 東京 – 舊金山
      • 回程:巴黎 – 東京 – 台北

Level 8 – 出發地開口

  • 出發地也可以開口,也就是說回程時可以不是回到出發地。例:東京-台北,台北-大阪。但僅限於此兩點位於同一國家。國家定義的例外規則:
    • 香港與中國視為不同國家
    • 香港與澳門視為不同國家
    • 行程中除了丹麥、挪威、瑞典外還有其他國家時,丹麥、挪威、瑞典可視為同一個國家
    • 美國和加拿大視為同一國家
    • 行程中除了歐洲還有其他國家時時,整個歐洲可視為同一個國家

Level 9 – 其他小技巧

  • 找不到票的時候,可將原機場的轉機開口到另一個有票的機場,缺點是要自己補一段交通,但如果時間拉到將近 24 小時時,可做城市一日遊
    • 台北 – 香港 – 倫敦沒票,可以改至台北 – 香港 – 巴黎,自行補巴黎至倫敦交通

Level 10 – 所需哩程進階計算

有空再寫…


寫在最後

Ana哩程票除了標準來回票之外,還有環球票這個選擇,那又是另一種規定,另一段故事了…

1 Comments

Leave a Comment to JasperWu Cancel Reply